天津:力争5-6年初步建成北方国际航运中心
2010年03月31日 11时 航运界
力争五至六年初步建成 服务中国北方、东北亚、中西亚
滨海新区加快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
七大措施
○加快建设核心功能区
○加快港口建设
○加快建设和完善国际物流网络
○加快发展航运产业和综合服务体系
○大力促进邮轮产业发展
○不断完善政策法律环境
○设立专项资金
滨海新区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外界公布了《天津滨海新区关于加快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意见(试行)》,明确提出,天津滨海新区将力争用五到六年时间,初步建成服务中国北方、东北亚、中西亚的北方国际航运中心。
据悉,到2012年,天津港货物吞吐量将超过4.6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超过1300万标准箱;东疆保税港区10平方公里开发建设和项目引进全部完成,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和进出口加工等功能有效发挥;航运服务企业数量明显增加,航运服务体系初步构建,各类航运交易市场形成规模,航运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超过1000亿元。到2015年,天津港航道等级达到30万吨级,货物吞吐量超过5.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超过1700万标准箱;东疆保税港区经济规模、增长速度、服务功能等均位于全国保税港区的前列,自由贸易港区初步建成,并做好争取扩区的各项准备工作;航运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比2012年翻一番,超过2000亿元;初步建成以自由贸易港区为核心功能区的航运资源高度集聚、航运服务功能健全、航运市场交易活跃、国际物流服务高效,具有国际航运物流资源优化配置能力的北方国际航运中心。
根据《意见》,滨海新区将从七个方面加快中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
加快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功能区。进一步加快东疆港区建设,2009年基本建成东疆保税港区首期4平方公里封关区域仓储、物流、标准厂房设施,2010年基本完成二期3.6平方公里物流区的开发建设,2012年10平方公里保税港区全面建成并积极推进保税港区功能和空间拓展。同时,进一步加快20平方公里毗邻区配套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东部观景岸线、海铁换装中心等功能性项目。全面推进招商引资,进一步完善并充分发挥天津港集团公司、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联合招商机制的作用,完善招商网络,健全招商引资服务机构,实现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和进出口加工五大功能突破。深入实施综合配套改革,建立保税快捷通道,创新离岸金融业务,创新行政管理模式,开展汽车保税与机电设备再制造,争取落地签证政策,建立免税购物与休闲旅游便捷通道等。
加快港口建设。加大重大项目建设力度,到2015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00亿元,重点建设30万吨级航道,北港池C段、北港池四期集装箱码头,30万吨级专业化矿石码头、30万吨级原油码头、神华天津港煤码头二期等港口基础设施;大力推进船舶制造、重型机械制造、石油化工中下游等临港产业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大做强天津港集团,继续加大财税、土地、项目审批的政策支持,促进其增强境内外直接融资能力,向国际卓越码头运营商和开发商发展。
加快建设和完善国际物流网络。完善现代集疏运体系。积极推进直通腹地的高速公路网建设,完善滨海新区集疏港公路网络,推进直通西部腹地的铁路通道建设,尽快实施黄万铁路复线、进港三线等重点项目,大力发展管道运输。着力发展班轮航线,加快发展远洋干线、环渤海内支线、内贸精品线,不断提升天津港的集装箱枢纽港地位。健全内陆腹地物流网络,大力发展海铁联运,着力打造亚欧大陆桥运输品牌,进一步加快无水港建设,探索港口功能、保税功能和口岸功能的延伸和拓展。
加快发展航运产业和综合服务体系。推进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区建设,做好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区二期规划建设,形成滨海新区现代航运CBD。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鼓励码头运营、仓储物流、运输配送、采购分拨、货运代理、贸易服务等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加快建设辐射我国北方的区域性航运、船舶、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加快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综合信息平台,发展船舶管理、海事服务、人才中介、资格认证、咨询、会计审计等配套服务。加快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壮大船舶产业基金规模,积极开展与航运相关的保险、质押等业务,积极推进区域性国际航运和国际物流交易、融资、结算中心建设。
大力促进邮轮产业发展。推进国际邮轮母港及配套设施建设,2009年内完成国际邮轮母港码头建设,2010年完成客运大厦建设,适时启动邮轮主题商业广场项目建设,建设免税购物中心。吸引国际邮轮公司落户、邮轮挂靠天津,制定吸引国际邮轮公司挂靠的收费优惠和便利通关政策,探索国外入境邮轮乘客中转免签,提高通关效率,大力扶持旅游中介机构,统筹开发旅游资源,完善各项服务,促进国际邮轮航线的开发。
不断完善政策法律环境。推进保税港区口岸监管制度创新,开展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船舶税收政策和航运税收政策试点,推进宽松外汇管制、对外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等配套金融政策试点,推动无水港启运港出口退税政策、汽车落地保税政策、免税购物政策创新,逐步形成与国际惯例接轨、独具特色的自由贸易港区政策体系。完善航运法制环境,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涉及船舶购置及租赁、船舶检验和咨询、航运物流金融服务、保险等的法律法规,支持完善航运诉讼案件审理机制,建设和完善海事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设立“加快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培育集装箱物流网络,增强东疆保税港区和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区对航运产业的聚集能力,提高现代航运服务水平,吸引航运人才教育资源聚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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