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运低碳发展:排放现状、减排政策及对策建议(二)

2023年02月27日 12时 航运界网

二、国际航运碳减排的具体政策:技术与经济措施并举

【从零到一总是艰难的,航运业碳减排多数情况下就是从零到一的摸索。当我们对现有国际航运碳减排政策感到不满时,IMO及欧盟等组织并没有停下脚步,就像一位拉船的纤夫,既步履蹒跚小心翼翼,又目标清晰坚定向前。有时我们站在岸边专心与他人争论到底哪条路才是最好,回过神来,纤夫已走了很远。】

(一)IMO航运碳减排政策体系:全面而务实

IMO在推动国际航运碳减排进程中处于核心位置。其构建了一套较为全面的政策体系,涵盖规划引导类、强制约束类、支持保障类等三类,基本形成了以规划引导类政策为引领、强制约束类政策为主体、支持保障类政策为补充的政策体系(详见表2)。
 

表 2 IMO航运碳减排政策体系

资料来源:IMO网站

 

2018年4月,IMO召开了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第72届会议。在此次会议中,MEPC通过了IMO船舶温室气体减排初步战略》(IMO Initial Strategy on Reduction of GHG Emissions from Ships),标志着国际航运业首次为应对气候变化制定了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该初步战略从7个方面对国际航运业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了总体安排,包括背景、愿景、减排力度和指导原则、短期/中期/长期候选减排措施及其影响、存在的障碍及支持性措施、后续行动、定期审议等。其旨在与《巴黎协定》中规定的温控目标保持一致,推动国际航运业尽快减排,并在本世纪内实现温室气体零排放。《初步战略》里程碑式的向国际社会传递出航运业加快向低碳转型的强有力信号。(详见图3)。
 


图 3 IMO船舶温室气体排放初步战略示意图

资料来源:《绿色船舶低碳发展趋势与应对策略》,郑洁等,载《船舶技术》。

 

表 3 《IMO船舶温室气体减排初步战略》主要内容整理

资料来源:IMO网站,https://www.imo.org/en/OurWork/Environment/PollutionPrevention/AirPollution/Pages/GHG-Strategy.aspx。

 

1. 短期措施的新规定:国际航运碳强度规则

MEPC第76届会议审议并通过了MARPOL公约附则VI关于降低国际航运碳强度的修正案,已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修正案是IMO船舶温室气体减排短期措施的新规定,其要求通过技术和运营两个方面的措施提高船舶能效,降低碳强度水平。

 

技术能效指数(EEXI)要求:所有400GT及以上的现有船舶(限于EEDI适用船舶种类),于2023年的第一个年度检验、中间检验或换证检验时(与IAPP证书时间协调,以最早发生者为准),其技术能效指数(EEXI)必须达到对应于2022年4月1日的设计能效指数(EEDI)水平,对部分种类和大小船舶有所放宽。

 

运营碳强度指数(CII)要求:从2023年开始,对所有5000GT及以上船舶(限于EEDI适用船舶种类)的年度营运碳强度指标(CII)进行评级(A-E五级,A为最佳,E为最差),评级为E或者连续三年评级为D船舶需要在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中制定整改计划。

 

同时,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也是该规则的一部分,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需要在船上保存经批准的SEEMP。

 

这些短期措施是IMO努力减少航运业温室气体排放的一部分,旨在通过技术创新和有效监管以增强航运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2.《初步战略》修订的新动向

虽然《初步战略》已经制定,但随着全球碳排放问题日益引起全球关注,IMO根据对航运碳排放状况的不断评估,继续优化该战略以加快减排进程,将温室气体排放降至更低水平,实现全球碳中和的目标。同时,IMO采用更加全面、科学、透明和可持续的方法,利用最新的技术和管理措施来实现减排目标。

 

按照既定计划,《初步战略》的修订将在今年7月召开的MEPC 80届会议上完成,整理当前信息,修订主要动向包括以下4方面。

 

表 4 《初步战略》修订的主要动向整理

资料来源:IMO网站,https://www.imo.org/en/OurWork/Environment/Pages/ClimateChange.aspx及https://www.imo.org/en/MediaCentre/MeetingSummaries/MEPC/Pages/MEPC-76-outcomes.aspx等。

 

(二)EU ETS:航运碳排放市场治理的最新尝试

“落实55%减排目标”政策(“Fit For 55”)是欧盟一揽子气候计划,旨在推动欧盟在2030年之前将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提高至55%,并且到2050年成为全球第一个实现碳中和的大洲。在“Fit For 55”中,航运行业被视为一个关键领域。该计划实施一系列旨在减少航运业碳排放的措施,包括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EU ETS)改革和调整、碳边境调节税以及可再生能源和能效等。

 

图4 “Fit For 55”一揽子计划涵盖的主要内容图示

 

运用EU ETS等市场治理方式来控制航运碳排放是该计划的特色,也是世界范围内的最新尝试。2022年12月,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进行三方会谈,达成初步协议,其中涉及欧盟内部及出入欧盟港口的航运业纳入欧盟碳市场管控,航运公司需为其船舶的碳排放支付履约成本。

 

表 5 EU ETS主要内容整理



 

资料来源:欧盟网站,https://climate.ec.europa.eu/eu-action/eu-emissions-trading-system-eu-ets_en。

 

将航运业碳排放纳入EU ETS是一种市场治理方式来控制航运碳排放,其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调整航运业的行为,减少碳排放,促进可持续发展。

 

其优点在于,一方面可以降低航运碳排放,以减缓气候变化,另一方面可以促进绿色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激励企业采取更环保的措施,推动行业向更加环保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此外,市场治理方式也可以降低监管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然而,该方式也存在一些缺点。首先,市场治理方式存在市场失灵的风险,如碳配额市场的过度波动等。其次,该方式可能会增加企业的成本负担,影响其国际竞争力。此外,该方式可能会导致企业出于成本考虑选择更低效的碳减排方式,而不是真正的环保措施。

 

(三)“绿色航运走廊”建设:全要素整合仍需加强

《建设绿色航运走廊的克莱德班克宣言》是在2021年11月在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6)期间,由2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的一项承诺。这份宣言旨在通过建设绿色航运走廊来减少航运业的碳排放和促进可持续和低碳的海运。

 

绿色航运走廊是端到端脱碳的特定海上航线。与以往不同的是,绿色航运走廊的发展需要全面和整合的方法,覆盖整个运输链,从燃料的生产和供应到最终用户,并涉及所有利益相关者,包括航运公司、港口、能源供应商和投资者。绿色航运走廊不仅要推进船舶的能源效率,还要推广使用低碳或零碳燃料,开发绿色港口基础设施,促进海上可再生能源的应用等,需要全行业的共同努力。

 

2022年11月,COP27世界领导人峰会期间所发起的“绿色航运挑战”(green shipping challenge),其中包括多个绿色航运走廊计划倡议,如美国-英国、英国-挪威、英国-荷兰、五大湖和圣劳伦斯航道、美国-韩国、洛杉矶/长滩-新加坡、洛杉矶/长滩-上海、新加坡-东南亚、新加坡-澳大利亚、比利时-瑞典、墨西哥湾-密西西比河下游、阿拉斯加-英属哥伦比亚-西雅图(邮轮)等航线。

 

我国虽未参与签署宣言文件,但积极响应《宣言》,在实践中与志同道合的国家之间建立零排放航运走廊。2022年1月,上海市、洛杉矶市、上海港(通过上海市交通委)、洛杉矶港和C40 城市气候领导联盟(C40 Cities Climate Leadership Group)发起共同倡议建立“绿色航运走廊”,以实现上海港和洛杉矶港之间以最清洁、低碳的方式实现港到港货物运输,合作伙伴还包括马士基集团、达飞海运、上港集团、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阿斯本航运脱碳倡议、船舶零排放货主联盟(coZEV)和亚洲海事技术合作中心。

 

《2022年绿色航运走廊年度进展报告》显示,2022年累计20多项倡议及来自所有主要航运领域的110个利益相关者参与绿色走廊活动,超出预期。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举措大多仍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迄今只有少数达到规划可行阶段。同时,到目前为止,绿色航运走廊中航运企业比重过大,如需取得更大成效,还应进一步整合货主和先进燃料生产商力量。

 

<未完待续>

来源:航运界网
作者:彭宇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 讲师 硕士生导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