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指导意见》

2022年01月28日 13时 商务部

1月26日,商务部新闻办公室发布消息称,商务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地方和企业抓住RCEP发展机遇,实现更好发展提供指导。

《指导意见》的目标是全面落实协定规定的市场开放承诺和规则,引导地方、产业和企业适应区域市场更加开放的环境、更加充分的竞争,更好把握RCEP带来的机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涵盖利用好协定开放承诺和规则、促进制造业升级和提升产业竞争力、推进标准合作与转化、完善金融支持和配套体系、地方因地制宜用好规则、持续做好配套服务6个方面内容。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鼓励企业用好成员国降税承诺,结合各成员降税承诺和产业特点,推动优势产品出口,积极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等进口,支持日用消费品、医药、康复设备和养老护理设备等进口;推动企业参与区域产业链供应链重塑,引导对外投资绿色低碳发展;鼓励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全球化经营,完善仓储、物流、支付等全球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我国产业和市场优势,在RCEP区域内积极推动企业围绕共同关心的产业链、供应链环节开展紧密合作等相关内容。

《指导意见》强调,通过高质量实施RCEP,以更高水平开放促进更深层次改革,将把握RCEP发展机遇与各地方发展战略紧密对接,推动地方高质量发展。引导鼓励企业以RCEP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贸易和投资发展水平,扩大国际合作,提升质量标准,促进产业升级,增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力。

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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