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系统全面贯彻落实新《海安法》 以法治推动海事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1年12月08日 12时 中国交通报

9月1日,新修订的《海上交通安全法》(简称新《海安法》)正式施行,拉开了海事发展新阶段的序幕。

作为水上重要的行政执法力量,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以《海安法》修订为新起点,持续开展内外宣贯,扎实做好配套法规的立改废,全力推动新《海安法》落地落实,推动海事事业高质量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新《海安法》是自航海保障体制改革以来,第一次在国家法律文件层面出现“航海保障”的描述,并通过法律条文形式明确了航海保障是支撑和保障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船舶航行安全的重要力量,是实现海上交通安全的重要依托,对推进航海保障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现代化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持续发力 深入开展内外宣贯
自4月29日新《海安法》表决通过以来,各级海事、航保单位按照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的要求,积极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不断推进新《海安法》宣贯工作走深走实。

在辽宁,辽宁海事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全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新《海安法》专题培训班,邀请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志文解读新《海安法》修订变化以及对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的影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率先按下新《海安法》学习启动键。

在福建,泉州海事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新《海安法》进行集中学习和讨论,利用企业微信直播等线上方式开展新《海安法》专题培训,对修订背景、重点条文、新增及完善的法律制度等方面进行解读,泉州VTS中心还对全体值班员分批次进行新《海安法》知识测试,以考促学,学以致用。

在江苏,连云港海事局先后与东海航海保障中心连云港航标处、连云港通信中心、东海救助局连云港基地、连云港海警局等多家单位开展新《海安法》学习交流,讲解法律的修订情况,并就航海保障、海上搜寻救助等重点内容进行学习交流。

对外,各级海事部门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充分发挥基层海事处、执法支队、政务窗口、微信微博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作用,结合世界海员日、中国航海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水上安全知识进校园、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等重点工作开展新《海安法》等海事法律法规“进企、进校、进村、进船、进码头”主题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特别是航运从业人员宣贯新《海安法》。

同时,抓好创新点,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特点,运用深入浅出的语言持续发布《一图读懂新海上交通安全法》《带你走进〈海上交通安全法〉》系列解读、知识问答等宣传内容,突出宣传新《海安法》的重大意义、特色亮点和重要条款等内容,营造了全行业全社会关注海运发展、关注海上交通的浓厚氛围。

海安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持久发力、久久为功。“要围绕学法、普法、用法等重点环节及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紧抓新《海安法》的专题学习研究,确保新《海安法》确立的新理念、新制度、新要求在海事行政执法工作中落地生根,促进海上交通航运安全发展。”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局长曹德胜表示。

优化监管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广泛宣传的同时,还要推动新《海安法》“用”起来。

新《海安法》正式施行后,各级海事部门主动跟踪新《海安法》及相关海事法规、规章调整情况,迅速组织开展海事规范性文件和内部管理性文件专项清理,梳理现行执法工作与新《海安法》规定不符的事项,及时按程序修改或废止,并根据法律法规变化保持动态更新,实现与新《海安法》的有效衔接。

“清单详实,符合客运船舶实际。”“能够让船员比较完整地掌握本船的一些重要设备,并知道这些设备日常的检查重点,是一项好的举措!”近日,厦门鹭江海事处罗经花客船工作室就预检清单试运行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得到了船员和船公司的一众好评。

据了解,预检清单是鹭江海事处在新《海安法》实践基础上探索制定的安检新模式,预检清单内容主要为船舶关键性设备,不同船型、航区、船龄的船舶预检清单各有侧重。预检清单对列入的每项关键性设备列出关键性能,提出检测方法,由船舶实施并按检测方法拍摄预检照片或视频,并在预检清单中填写预检记录。海事安检人员登轮检查时,通过对照预检清单与预检照片或视频以核验各项关键性设备的性能。

“根据新《海安法》便利交通的原则,实施预检清单后,船舶可以避免或减少调班,既提高安检效率,又减少对船舶正常作业的影响,充分体现了新时代下‘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海事监管要求。”鹭江海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此外,结合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要求,辽宁海事局通过强化对《行政检查裁量基准》的实施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检查裁量权力,精准打击选择性执法,确保新《海安法》落地见效。

通过系统化梳理整合,该局将64项行政检查项目限定至27项,包含可实施的检查内容236条;按照项目风险高低,限定行政检查介入度,从低到高分为现场巡视、现场监督和现场检查,控制“如何查”;依据事故、险情等数据分析,确定全局性“高风险”的“必查”内容79条,控制“查什么”“查到什么程度”。

同时,建立直属局、分支局、基层执法机构三级“必查”内容的设定及调整机制;责成基层海事执法机构完善现场监管制度,通过明确行政检查的指标要求、辖区风险状况,选定行政检查对象;按照“一条船、一张清单、一次检查”的原则,在信息化系统中完成所有行政检查任务的生成、核准、派发、执行记录和结果审核全过程。

强化支撑 提升航海保障能力
与修订前相比,新《海安法》涉及航海保障相关的条款从5条增加至13条,涵盖了航标、测绘、通信等航海保障三大业务以及海上搜救,进一步强化了航海保障服务海上交通安全的作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主任柴进柱介绍。

据了解,新《海安法》从国家义务的角度,建立和完善了海上支持服务系统的大概念,将航标导航、海道测绘、航海图书资料、海上安全通信等航海保障设施和系统纳入到海上支持服务系统,从国家法律层面肯定了航海保障对海上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在全面学习宣贯的基础上,北海航海保障中心还配合部海事局开展了《航标条例》《沿海航标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修订,以期尽快出台与法规衔接的相关配套制度,确保各项制度精准落地见效。

“按照交通运输部和部海事局的要求,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围绕加强监管服务、保障航行安全的目标,积极推进航海保障重点工程建设,深化一体化融合发展,协同推进‘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和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建设,努力开创航海保障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和构建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提供坚强保障。”柴进柱说道。

日前,北海航海保障中心联合遨海科技有限公司顺利完成对“净海卫士”无线电辅助执法系统(简称“净海卫士”)的升级改造工作,2.0版本正式上线,并先期在天津海事局、辽宁海事局、江苏海事局的支持下完成内测,为全国海事系统深入开展无线电违规集中攻坚行动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新版系统优化了AIS信息识别算法,提升了软件计算效率和准确率;增加了执法指引说明,对异常目标的可能原因、排查方式、处罚依据等进行描述;上线了船舶类型筛选、锚泊状态筛选功能,可根据业务积累对网位仪目标进行目标特征识别与独立分类显示,减少排查目标过程中的干扰;对用户界面作出进一步优化,增加显示船舶类型、导航状态、航速、7天在线率、数据更新时间等功能。

新版系统还可以显示套牌船舶的详细轨迹、一船随机多码船舶的MMSI列表等,支持最多一个月的船舶轨迹查询功能,方便执法人员核查船舶历史轨迹数据。

据统计,“净海卫士”目前共有8974海事执法用户使用,2021年至今日均访问2897人次,日均查询船舶信息1275次,累计使用对15254条异常船舶进行执法,在快速精确查处违法船舶、提升现场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来源:中国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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