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5年全面建成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海事特区
2021年07月28日 10时 中国水运网
近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关于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海事特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25年,将初步建立以信用监管高效智能和风险防控高效智能为重点的海事特区政策制度体系和体制。到2035年,自贸港海事制度体系和管理模式更加成熟,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更加有效,海事领域对外开放程度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全面建成海南自贸港海事特区。《意见》指出,海事特区是具有特殊海事政策制度体系与管理模式的海事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试验区,要坚持依法推进、立足海南定位、突出改革创新、吸收先进经验的原则,从监管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管理机制建设三个方面,支持海南对标国际海事规则,聚焦制度集成创新,构建与高水平自贸港相适应的海事制度体系和管理模式。
《意见》提出九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制定特色地方性法规和标准。依据法律授权,及时调整、暂停相关法律法规适用,支持新业态新模式、绿色航运等领域发展。二是创新海事管理制度。支持建设全方位开放的航运市场,实现“低干预、高效能、协同化、精准化”监管。三是丰富监管手段。构建全天候、可视化、全流程、网格态的全域监管监控布局,实现对辖区水域智能管控与港口动态感知。四是拓展海事信息服务。建设海事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进出海南自贸港及航行南海海域的船舶提供全天候智能化安全信息服务。五是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在海事监管服务全领域、全流程推行电子证照。推动海事政务服务就近办、异地办,推行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六是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推动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水上综合应急能力建设中长期规划,加强海南辖区水域应急处置力量。七是建立协同高效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海事特区改革创新与容错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全要素“水上大交管”执法运行模式。八是建立精良专业的人才队伍。加强国际化高层次人才等培养,支持琼港澳海事合作开展多层次、多岗位的人员锻炼交流。九是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海上应急救援合作,强化与东盟、南亚等地区国家务实海事交流合作等。
中共中央、国务院2020年6月1日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来,围绕“全面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目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制定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方案,推出19项具体工作举措,“中国洋浦港”船籍港政策、国际船舶登记“一事通办”、口岸无纸化审批查验和“即停即检”、保税燃油加注监管“一次备案、全省通用”等一批政策举措落地实施,有力促进了自贸港航运要素集聚。
据统计,海南自贸港建设一周年来,以“中国洋浦港”为船籍港国际登记船舶新增28艘,新增国际运力约475万载重吨,占到全国同期新增国际运力的32%;减少国际船舶登记申请材料约60%,压缩审批时间超80%;平均每艘船舶加注保税油节约通关时间约4小时;办理游艇登记296艘,同比增长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