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船舶境内维修新规出炉,废钢不再办理固废进口许可证
2020年12月16日 10时 航运界
关于外籍船舶在境内维修产生的废钢铁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环办固体函〔2020〕6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海关总署办公厅
2020年12月11日
2020年12月16日 10时 航运界
环办固体函〔2020〕6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海关总署办公厅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