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对来港船舶实施新的检疫要求

2020年07月13日 10时 香港船东会

由于近期香港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反复,香港特区政府海事处昨晚发布香港卫生署最新的来港船舶检疫安排。

 

根据新规定,从2020年7月10日开始,所有在香港国际机场抵达香港的接班船员,必须在离开出发地前的48小时内,接受新冠肺炎核酸测试,并取得政府认可的化验室出具的阴性测试结果,才能登机来港。所有抵达香港登船的船员,在入境时,须向卫生署职员出示相关的检测报告及船公司/代理给入境事务处的保证书。未能提供核酸测试结果的船员将被拒绝入境,船公司/代理必须立即安排船员返回出发地。

 

根据原来的规定,来自中国内地、澳门、台湾地区以及其他国家的货船船员,可以豁免14天的强制检疫要求。但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已在船上完成工作的换班船员在直接前往香港机场前,必须留在船上,以减少与社区的接触。

2、抵港接班船员应在船舶停泊香港后方可入境香港,并需在抵港后立即登船。如船员有确实需要留港等待登船,船公司/代理需为船员安排住宿自我隔离;期间船员需避免到公众地方以减少与社区的接触。

3、船公司/代理需为船员提供前往和离开船舶的点对点交通。

 

香港船东会表示,为了便于会员公司安排船员轮换,船东会与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多次商讨,争取到了船员豁免强制检疫。此次船东会再次向特区政府据理力争,将原来要求船员在离开出发地前24小时,接受新冠肺炎核酸测试的要求,改为48小时,并给予三天的过渡期。使船公司有更多的时间安排船员轮换工作。香港船东会要求所有的会员公司按照政府的要求,做好相应的船员轮换安排。如在香港期间遇到船员轮换方面的困难,也欢迎会员公司向船东会秘书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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