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共治四源齐控五江共建 江苏出台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9年06月13日 15时 中国水运报
《江苏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日前出台,明确要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突出工业、农业、生活、航运污染“四源齐控”,深化和谐长江、健康长江、清洁长江、安全长江、优美长江“五江共建”,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确保长江生态功能逐步恢复、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方案明确,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以长江干流、太湖为重点,系统治理工业、农业、生活、航运污染,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到2019年底,主要入江支流控制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全省设区市及太湖流域县(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2020年底,长江流域(沿江八市)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的国考断面比例达到71.9%,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高于98%。
根据方案,江苏将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原则上在长江干流、太湖及洪泽湖等周边一定范围划定生态缓冲带,大力保护修复沿河环湖湿地生态系统,到2019年底基本建成“三线一单”(长江经济带省市编制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共享系统,2020年底前完成国家级和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着力加强41条主要入江支流、26条主要入海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确保2019年底前消除劣V类。
同时,江苏将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且在化工园区外的化工生产企业原则上2020年底前全部退出或搬迁,到2020年底全省化工企业入园率不低于50%。深入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到2020年底,苏南地区和其他有条件地方,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和厕所粪污治理、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三个全覆盖;苏中、苏北地区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全覆盖,60%的行政村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20年底前,禁养区内的养殖行为全部退出,重点湖库非法围网养殖完成全面整治,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
从现在起,江苏将加强航运污染防治,加快推进长江水上过驳专项整治,到2019年底依法拆除长江干支流各类非法生产设施,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非法码头清理取缔工作。优化沿江码头布局,积极推进化学品洗舱站建设,加快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推进电动汽渡船改造与建设,加快淘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高污染、高能耗、老旧落后船舶。到2020年底前,所有港口码头、船舶修造厂、船闸锚地建成污染物接收设施,并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港口50%以上已建的集装箱、客滚、油轮、3千吨级以上客运和5万吨级以上干散货专业化泊位,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现有不达标船舶全部完成达标改造,基本实现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按规定强制洗舱,洗舱水按规定收集处理。
此外,方案还明确要实行长江干流及洲岛岸线开发总量控制,到2020年底岸线非法利用项目全部清理整治,岸线修复基本完成,生态功能得到恢复,长江干流及洲岛自然岸线(含生态修复及景观生活改造岸线)保有率达到50%以上;严禁非法采砂,取缔“三无”采砂船;开展退耕还湿、天然林资源保护、河湖与湿地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修复和尾矿库综合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2020年底前全省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0%以上。
来源:中国水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