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15个国家物流枢纽名单将落定
2019年04月04日 09时 中国经济网
4月2日,据国家发改委官网消息,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19年将在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建设方案基础上,结合“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重大战略实施需要,统筹研究确定第一批15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这也标志着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工作全面启动。
按照《实施方案》,国家物流枢纽原则上基于已投入运营、基础设施相对完备、市场需求旺盛、发展潜力较大、区域带动作用较强、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物流枢纽进行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工作、申报基本条件、实施程序和组织保障等,进一步加强对地方相关政府部门和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的工作指导。
实际上,2018年底两部委已印发《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提出到2020年布局建设3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形成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基本框架;到2025年,布局建设15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同时推动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下降至12%左右。
据了解,虽然我国物流业成本在逐年下降,但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率仍然有待进一步降低。数据显示,2015-2018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分别为16%、14.9%、14.6%、14.8%。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我国物流枢纽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包括系统规划不足,现有物流枢纽设施大多分散规划、自发建设,骨干组织作用发挥不足,物流枢纽间协同效应不明显,没有形成顺畅便捷的全国性网络。
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教授赵坚反映,由于一些物流枢纽与铁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以及产业集聚区距离较远,相互之间暂时没有产生很好的衔接,造成我国集疏运成本较高。
交通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要发挥好物流枢纽的综合性作用。具体来看,要通过在货物的加工、包装、仓储、运输、结算、通关等多个环节发力,降低物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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